报载:“住在城里,养这么多猫狗会打扰邻居,我们搬到了农村,小动物们也更自由了。”原本住在木樨园的潘大妈为了家里收养的流浪猫狗,在延庆县租了一处院落,并签订了10年的合同。
搬到农村,小动物们不扰民了,也有了更大的玩耍空间。
据潘大妈介绍,1999年退休后,她看到越来越多的弃养猫狗过着流浪生活,于是动了恻隐之心,每天在家门口放食物喂养它们。未实施绝育手术的猫狗繁殖速度很快,来蹭饭的小家伙也越来越多。潘大妈收养了其中生病、残疾的猫狗。一年后,潘大妈53平方米的屋内养了20多只流浪猫狗。
“我给它们看病、做绝育手术,直到它们能健康地生活,然后送给好人家。”昨天,潘大妈抱着猫咪“赵子龙”说:“我的家就是流浪猫狗的港湾,现在这里进进出出有40多只动物了。”
潘大妈的老伴陆大爷称,随着收养猫狗的增多,家里几乎住满了,可还是不断有陌生人将弃养动物放在他家门口。“这么多猫狗也打扰了邻居,于是我们决定搬家。”
陆大爷多次到密云、昌平等地找房子,最后选择了延庆县东桑园新能源民俗村。他们租的房子包括四间瓦房、一个大院子,院外过了玉米地就是大山。他们给32只小动物在院子里盖了3个窝,分别是用红砖垒的、大木椅搭的、硬纸板建的。“平时小动物们喜欢上山玩,留守院内的多是残疾的猫狗。”陆大爷笑着说。
记者从潘大妈与房主的合同上看到,该院落每年租金5000元,租期10年。“10年后等小动物们都离开人世了,我们老两口就返城了。”潘大妈说。对此,老两口的儿子并不支持,他认为父母应该好好养老,不要收养太多动物。
潘大妈表示,现在喂养动物一顿饭要花20多元,受经济能力所限,她最多只能收养这30多只猫狗,为了能养活更多的流浪动物,潘大妈称想申请一块地建造“宠物陵园”,然后收取管理费用。
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政策研究室黄科长称,设立陵园涉及土地、卫生防疫等多个部门,由国家统一规划制定。京城尚未设立宠物陵园,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私人投资设立陵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