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济南讯最近,历下区的甸柳社区里发生的一件事让许多人挠头:一位老太太出于爱心收养了一群野猫;邻居却认为她养猫过多扰乱了自己的生活。双方纠纷不断,社区干部调解又找不到相应法规支持。结果谁也说服不了对方,事情就这么僵着。
老太太姓刘,养猫始于今年春季,收养的猫全是些无主猫,过去就在社区里乱窜,到垃圾箱里觅食,到居民家中偷食。老太太出于爱心开始收养野猫,最多时收养了28只;记者采访时,仍然喂养着13只。她说此举完全出于爱猫,出于“保护小动物。”她说,猫通人性,在社区里流浪,真可怜。为了养猫,她与老伴分开了住。她住一室一厅,厅里一张床成了猫床,13只猫在上面睡通铺。她一月600多元的退休金,400多元养了猫。
老太太沉浸在养猫的愉快之中,而她的邻居却越来越不愉快。几位邻居找街道办事处诉苦,说,因猫乱叫,惊得自家孩子睡不宁;说,楼道里充满了猫尿猫屎味道,平时不敢开窗户。他们要求社区干部管一管。但老太太对邻居的说法不认同。她说根本没什么屎味尿味。她说她收养的猫不乱叫,乱叫的是那些仍在社区里流浪的无主野猫,这恰恰说明应该将野猫收养起来。
老太太虽然嘴硬,但心里也有点发虚,便采取了一些措施向邻居示好,比如每天义务打扫楼道卫生。老太太还给有的猫做了结扎手术,以免猫繁殖太多。
为了调解这起纠纷,甸柳街道司法所所长郭红等到处查找有关法律法规,发现我国目前并没有城市养猫的有关规定。郭红对记者说:“不光养猫,养鸽养鸟都没规定,而现在社区因养鸽养鸟产生的纠纷很多,如乱叫呀,飞到人家的阳台上拉屎呀等等。”
郭红说:“别看是些小事,可它影响和谐。”
没有硬性条文规定,街道干部就找当事人协商。与老太太协商的结果是,老太太同意不收养那么多猫,将一部分猫送给别人。这之后,老太太确实送出几只猫。但老太太确实太爱猫了,几天一个电话问人家猫过得如何,问人家是否虐待了猫。有时,她还专程去人家家里察看,弄得对方不愉快,有的干脆又将猫送回来了。
街道干部确实束手无策了。
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老太太提了个建议。她说北京有两个家宠小动物保护饲养中心,专门收养城市里流浪狗流浪猫等,这样既有利于对动物的保护,又避免了因养宠物过多而造成的邻里纠纷。她说:“济南也该建一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