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事件
初春,万物复苏的好时节,然而,这么好的时节里类似于“虐猫”事件的丑剧却时有发生。
3月25日,亚洲动物基金在广州发起“首届中国伴侣动物研讨会”,来自国内17个城市、30多个小动物保护和救助团体的代表首次为了救助小动物而聚在一起;3月26日,中山大学举行“公民社会与发展”讲座,“动物福利”、“小动物救助”、“伴侣动物保护立法”等话题引起热烈讨论。
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禁止虐杀一般性动物、保护其起码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。这些不会说话的小生命在等待着法律的阳光。
■律师点评
“0虐杀”动物暴露“生态知识”的匮乏
北华律师事务所段欲鸿律师:“虐杀动物”之所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,一个是“虐”,一个是“杀”。这两种行为对我们创建文明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,对生态链的破坏也是可想而知的。动物是人类的朋友,大自然的生态链中,每一种动物都是不可缺少的。人类在生态链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是其他动物所不及的。但是人类和其他动物都是宇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“虐杀”动物的行为是“生态知识”匮乏的表现,我们不应当只是关注这种“虐杀”动物的现象,提高国民文明素质、提高国民的生态知识更应当引起社会的关注。
从现实生活上看,针对这种不文明、不道德、破坏生态物种的“虐杀”动物的行为,如何以更有效的方式给予制止和打击呢?教育的方法、法治的方法等,这些方法都是应当肯定的,好多国家都制定有普通动物保护法。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同样需要加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