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京日报报道】 新闻提示:68岁的老奶奶出于爱心,6年来不断收养流浪狗和流浪猫。如今,她小小的房子里仍养了17条狗和5只猫。但她的善心却影响了邻居的生活。狗吠、异味让她的邻居难以忍受。
根据3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“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”在该法实施的第二天,她的邻居向下关车站派出所报警,希望警方根据新法管管这些宠物,但民警在执法时还是遇到了难题。
张奶奶家住盐东街,这个居民小区一片楼房排列紧密,她住底楼。昨天上午,记者刚走到张奶奶家门口,便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夹杂着消毒水的味道。
张奶奶退休前曾是某大学的校医。由于子女一直在外工作,老人长年独居。从2000年起,她出于爱心开始收养流浪狗和流浪猫。起初,邻居也很支持老人,但后来,老人收养的猫狗越来越多,最多时竟收养了20多条狗。
“虽然张老太也在家里喷消毒水,但这么多狗的味道实在难以遮掩。”三楼的刘奶奶说。邻居王女士说,春天正是狗脱毛的季节,空气里时常夹杂着丝丝缕缕的狗毛。
狗吠和异味让邻居们很不满,他们曾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反映。车站派出所民警叶剑萌告诉记者,根据新法,张奶奶的狗确实干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。他当场对张奶奶进行了警告。经教育,张奶奶表示,她不再继续收留流浪狗,也不在白天溜狗,尽量保持狗的清洁卫生。
虽然张奶奶表示愿意改正,但邻居们都说,即便张奶奶照顾得再好,这些猫狗听到动静还是会叫,天气热了还是会有异味。只有把大部分猫狗处理掉才是解决之道。
叶剑萌告诉记者,他们一直建议张奶奶将狗送出去,但张奶奶收养的狗、猫不是长相难看,就是残疾,别人根本不要。
经警告,张奶奶表示愿意改正。但她的猫狗无处送,猫狗扰人的问题依然存在。这些问题解决不了,那么,是否该对张奶奶处以罚款?就此,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。
这位人士表示,从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五条的法条上理解,张奶奶如经警告后仍遭到邻居投诉,应对张奶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警方颇有难处。如果对张奶奶处以罚款,张奶奶势必会嫉恨举报她的邻居,导致邻里矛盾激化,并且这些猫狗的问题还是难以解决。因为新法只对如何处罚宠物主人进行了规定,但对宠物本身怎么处理并没有规定。所以,警方不能将张奶奶家的猫狗强行拖走。即使罚款了,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。因此,警方在处理类似邻里矛盾时,还是应以调解为主。
南京日报记者 朱晓露 王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