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周女士向本报反映,发现某药店里的销售人员抱猫玩,还用抱完猫的手直接给顾客拿药。
据深沟寺十一区的周女士介绍,她到自家附近的一药店买药发现,药店里养了一只猫,已养了一年多,而且猫还常在药店里来回溜达。有时候销售人员抱着猫玩耍,而且抱完猫后不洗手就直接给顾客拿药。周女士担心猫身上携带病菌,会传染给店内的药品。药店的中西药柜台距离约一米远,虽然没有看见猫爬到中药柜台区,但它要想进去“参观”并不是难事。
近日,记者来到周女士说的这家药店,在药店里记者并没有看见那只猫。药店销售人员表示,养猫是为了防老鼠,猫一般情况下不出来。而且每盒药品都有外包装,里面的药品不会受到猫的传染。
记者通过一些市民了解到,他们对于药店里养宠物表示非常担忧。市民黎先生表示,如果只为防老鼠可以使用其他办法,如粘鼠板、老鼠夹等,猫身上可能携带病菌,即使每天给猫洗澡也不卫生。市民张女士表示,药店里养猫,猫身上携带的病菌很可能会被购药者带到家里;如果买中药会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,在药店或其他公共场所养猫,有引起疾病传染的可能性,从社会公德角度考虑,最好不要把宠物带到公共场所。
随后,记者联系了市动监局,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猫身上可能携带狂犬病菌、癣病和其他寄生虫等,目前,现行的法规对宠物是否能在药店饲养还没有明文规定。记者了解到,我市一些大饭店或商场都明确规定不准携带宠物进入。
另据了解,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18、19条明确规定,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辅助、办公用房。营业场所应明亮、整洁。库区地面平整,无积水和杂草,无污染源。制定规范的目的是店里的所有药品不受到污染,由于宠物能否成为污染源还没有明确规定,希望药店及其他公共场所内不要饲养宠物。
记者 齐兰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