亮的灰蓝色至银灰色。
4.淡褐色:浅褐斑的色泽由棕色至淡褐色。足趾上容许出现类似黑色铅笔描线。犬体的单一底色与淡褐色斑间的界线明显。淡褐色披毛不与单一体色混淆。
淡褐色斑所分布的部位如下:(1) 眼顶出现很明显的两枚点斑,直径不得超过3/4?。(2)口吻上的褐斑若超过关节者则不宜。(3) 喉头。(4) 胸部很明显的呈现块斑。(5) 后肢内侧。自后膝关节前方向下逐渐变为广延及整个下肢。(6) 前肢,由腕关节下延达足趾。(7) 由肛门四周至臀部,且向上达整个尾部的尾腹毛羽。但褐色不得延及尾脊。(原则上容许胸部出现白色斑点,但以越细者越佳。基本色调为黑色或银色的犬躯之褐色斑应与上述之要求相吻合,倘若显露异状者,则丧失参展的资格,且不应再利用来繁殖。
5.白色分布的限制:前胸有细微条状的白毛;足垫间及颚部。至于身躯的其他部分出现白色者,均视作缺点论。银色披毛出现在臀部和尾腹者则可不视作白斑。至于因意外受伤,结疤后所引起的褪色,则不视作缺点。另外,仅限黑貂色或红色毛种的犬只可容许出现红木或黑色的口罩。
失格:造成所谓失格的条件,包括非上述所列的任何单一颜色披毛者,雀斑点杂毛,多色混合披毛的犬只,包括多杂色、半灰色、
豚鼠色、蓝灰混黑,以及黑、银或红色披毛之外的犬只,有褐斑产生者一律视作失格。
总而言之,西藏獒犬体构均整,步姿灵活自如,有极为显眼壮观的头部,肩和前胸。不论公母均给予人有莫大耐力的感受。上述的种种标准,仅大略的说明,至于某些先天构造上的缺点,又另当别论。一些很容易出现在其他犬种身上被视作缺点者,当然也不该出现在西藏獒犬的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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