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消息称,某妇人在大街上唤她的狗,却不料这狗名竟与旁边的一男士同名,男士便认定是对他的污辱,于是引起纠纷,进而酿成冲突。虽然于这妇人未免有点冤枉,但设身处地从男士角度来看待这件事,即使再大度,总要有点窝心吧。
这大概可以算是个新问题。因为虽然以前也养狗养猫,但那时许多人肚皮都吃不饱,有条件养狗养猫的总不多,而且那时主要是用来看门捉鼠,就用不着讲究起名,大多不过是根据毛色随意叫唤,譬如黄狗就叫阿黄,花猫就叫阿花。而现在则是当做宠物,有的甚至比自己的子女还要亲热,名字自然要精心起,而且还要拟人化,再加上养宠物几成时尚,每每清晨小区里遛狗的成群结队,于是必然地,与人的名字雷同的概率,就要大得多了。
而且在以前,即使人名与猫狗同名也无所谓。那个年代,人们甚至故意把名字起得很贱,尤其在乡下,更是如此,以为这样,才能在艰辛困苦中活得下去。实际上,所谓尊严、面子之类也确实总是一定层次生活质量的产物。
于是,如今,这个问题如果处置不好,大概就会经常发生类似开头出现的那种纠纷了,譬如隔壁邻居叫阿三,你给自己的哈巴狗也起名阿三,那么,邻里之间,是断不会太平的。
而且,除了一不留神就有可能与人同名,现在给宠物起名还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所谓“个性化”趋势,譬如甚至还有叫“拉登”或者“贝多芬”之类的,虽然内中也并不就有为丑恶张目或者亵渎文明之意,但在大街上这么吆五喝六地叫唤,真让人不知道还有没有是非善恶之分,至少也是没一点正经。而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污染,虽然无形,但与猫狗在公共场所随意拉撒并没有两样,甚至更甚。
由此看来,怎样给宠物起名,真也得赶紧订出个规矩来了,而且,除了宠物主人的自律,还得要有个机构来管管这件事,一旦有人越过道德和文明的禁区,也得进行干预,因为这毕竟是个不大不小的社会问题。搞不好,也会影响人们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