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属狗,但非常喜欢猫,甚至于仰慕的地步。这绝对不是因为猫和狗做同样的事情,两者的待遇不同。如狗捉老鼠,是学雷锋做好事,但有“狗拿耗子多管闲事”的责备;而猫偷鱼,则“哪儿有不偷腥的猫”的说项,轻易就获得原谅。狗也是有嫉妒心的,但嫉妒心只会生出仇恨而不是喜欢,可见我一点不嫉妒猫。
猫有理由得到尊敬。猫是大侠高手,是大腕儿。看看狗捉老鼠的笨拙,你就知道猫为什么会获得这样的职称,而狗往往受责备。
有人说狗最忠诚,我大怀疑。狗的忠诚乃是拿不出独立混饭票的技术,遂以忠诚当谋生技术。然而我对它忠诚的怀疑是,你别看狗叫得欢,忠诚得很偏激,一根香肠就能让所有的教育失效,KGB和中情局对这个品行最是了解。而猫有一技在身,到哪儿都混得饭吃: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,处处不留爷,爷去投八路。
我是老猫我怕谁?或许狗被收留的时间久于猫,反正狗的祖先不可考。过去说狗是狼的子孙,可现代生物学家并不这么认为,搞得忠心耿耿的狗反成了来路不明的东西。现在认为,家猫的祖先是非洲野猫,最早被埃及人收编,极爱之,猫死了,有条件的往往将其打包处理成木乃伊,送往巴斯提斯的巴斯特大庙。很少听说过狗享受了木乃伊的待遇。
猫是自由主义者,养猫经上说,主人不可将其视作财产,须以旅居的客人待之,猫方乐意与主人一起消磨时光。猫不需格外的食物,但需要感情的培养,需要对它尊重。而狗不同,其盲目的忠诚是主人可靠的财产--假如没有人拿香肠引诱它。
猫是天性好冒险的猎人,虽定居一家,但将周围邻居也视作势力范围。围墙不能挡住它,邻居家的花园鸡舍是它好奇心绝不疏漏的范围。然而这一性情往往引得主人不快,邻里不和往往也缘于此。小时候养了只极其出色的猫,邻居怀疑上它与小兔子经常被偷有关,我不信,用铁锹把它的私人角落翻开一看,呕吐出的皮毛确实不像老鼠皮。然而此猫极乖巧配合,邻居家的孩子抱了小兔子放在一脸慈祥晒太阳的猫面前,猫起身,法相庄严,如柳下惠,全然不似凶手。肯定与那天中午它被喂的过饱无关。
狗不同于猫在夜色下的潜行,阳光下公然四走,不知道“走狗”直接翻译成英文,是何语境。但狗很少敢肆无忌惮去刺探邻家的秘密,枉担了狗胆包天的大名。
不管是否有挑拨是非的意图,猫狗相遇,总是狗看上去先多事,而猫的敌意最强,狗还没看清楚猫的表情,脸上就挨了一爪子,哀号着跑开。猫呢,那时候已经蹲在高处看热闹了。养过的猫中,有两只与狗切磋过,其中一只自小啃食大块骨肉,遂有了点狗的性情,经常白天公行,便多了许多与狗切磋的机会,大狗小狗败去了上十只,而此猫不曾折损一毛,于是愈加意气盎然地公行,众狗皆远远侧目冷眼以对。
狗经常打架,猫很难见到斗殴。虽然说“狗咬狗一嘴毛”,事实上狗咬狗,得按照泰森的说法,那是用牙齿夹对方,不伤狗的,我看这话该改成“狗夹狗闹着玩”。而猫不然,它用尿和在树枝上的摩擦标明了势力范围:本猫领地,擅入者格杀勿论。我没看见猫打斗仅仅是点到为止的夹对方一口,多半是打得伤痕累累。邻居家有白猫一只,从不下楼,前些天主人抱着下楼,见院子里的草丛中有猫影闪过,遂放手让那猫儿与同胞交流。第二天大早,猫挣扎着回来,检查伤口,发现下身遭重创,兽医看了说,已经彻底报废了,干脆摘掉算了。就宽容同胞来说,猫表现得就太不像话,都是大侠,何必出嘴太狠。不过,君子不党,猫倒实在是君子。
人畏狗的凶猛狂吠,外出走人家往往须持一棍子,以资胆气。但对狗的畏惧不过是表面生理上的。而对猫的恐惧,则是那只长时间在脑子里挥不去的黑猫身影,人怕猫其实远甚于怕狗,甚至对狗的恐惧在这种深刻的心理恐惧面前,可以忽略不计。
原本猫因为其举止的高贵和神秘颇受欢迎,而且有无数的崇拜者,但它那始终不可思议的灵敏和难以言传的神秘感始终令人敬畏。到了中世纪,敬畏终于变成了彻底的恐惧。基督徒视猫为魔鬼的化身,与女巫一党,遂与布鲁诺一道享受了宗教裁判所判处火刑的待遇,在早期欧洲的宗教版画上,我们也经常可以见到猫化做人形被吊在绞索架上。对猫的大规模迫害持续了好几百年,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任何一种动物被这样隆重地集体仇恨和恐怖过。到了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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