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的,对它们有什么人道好讲?”
为保护小动物已经花费了至少80多万元的吴天玉不同意这样的观点,小猫小狗是人的伴侣动物,人们需要时就拿来,不需要就扔了,始乱终弃甚至虐杀的做法必须有一部法律来制约。对人要讲“人本”,对猫也该讲“猫本”。
没有动物福利立法,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,以至各种虐待动物的事件频频发生。一旦有了相关立法,虐待动物者就会受到刑事处罚,这会大大减少相关
事件的发生。
世界上第一部反虐待动物法案产生于1822年的英国,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《禁止虐待动物法》。欧美大部分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法的立法。这些法律成果都是人类在道德、伦理方面的思考和进步,表达的是人对其他物种和生命的善意———这,是否就是所谓的“猫本”?
问题五
啥时候出台保护我们的法规
对话嘉宾:袁林(陕西省动物救助委员会会长)
一提到动物福利立法,有人就不理解,
说,现在人的问题还没有更好地解决呢,谈什么保护动物?这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观点。
人的福利是如何改善生活条件,动物福利则是不被虐杀、不受饥渴,不受伤害。出台保护动物的法律不仅保护弱小动物,也会积极培养公民的善意和社会公德。
袁林的观点是,如果暂时不可能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法规,施行地方法规先行试验的办法也可以。而且,目前公安方面在各个区设置的限制养犬办公室可以肩负执法的功能,只要把工作性质和职能做一转变,行政成本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。
但是这条路子看起来不太好走。2005年5月,含有一句“动物福利”内容的《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在北京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。但仅仅过了几天,又被撤了下来。据称,某些专家认为这项立法过于“超前”,将遭遇执行难等现实因素。
尽管相关工作推进得比较缓慢,一些人还是在努力着。北京的吴天玉、西安的袁林、蒋宏,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爱心人士,他们正在寻找各种渠道。
【不是尾声的后记】
针对“虐猫事件”呼吁立法这个问题,有人说,法律不可能解决全部的问题,需要道德重建来解决。而同时又有人说,没有法律做后盾,道德谴责是那样的苍白。
这可真是一个问题。
;爱护动物的志愿者常说的一句话是,一个民族对待动物的态度如何,是检测这个民族素养的窗口。只是我们在这个窗口前不时交织着道德和法律的大旗。要搞清楚这个问题也许并不难。这个窗口是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开辟的,人类反对虐待动物与其说是保护动物,其实不如说是保护我们自己———这话听上去有点落俗套。保护我们自己的本质就是保护我们有健康的心理,摒弃恶的因子,激发善的种子,甚至,在某种意义上说,是驱除了可能导致虐待我们人类自己的心理动机。
站在动物的角度用臆想式的提问引发思考,显得有点荒诞,但它的确需要掌控着“宠爱与否”大权的我们人类,做一次细致梳理与彻底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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